問題已解決
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稅前扣除,工資薪金是指應發,還是實發數?



應發工資,
是實際發到手的,加上個人負擔的社保、個稅、公積金。
2024 12/31 10:45

84785034 

2024 12/31 10:54
老師,您知道相關的政策文件號是多少嗎?現在聽好多人說是按照實際發放數即實際到手的金額來計提

郭老師 

2024 12/31 10:57
?福利費扣除比例是按照應發工資的14%進行扣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里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實際發生的、并且允許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總額,而不是會計上的工資薪金提取數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