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法人問公司備注的借款,有限公司,什么時候還上就行



您好,年末,每年12.31還,下年1.1借都可以,一年就一天不在老板口袋
《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第二條關于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 股息 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024 12/28 23:19

84785006 

2024 12/28 23:21
我怎么查百度說是,有限公司,可以借一年,比如今年5月借的,明年5月歸還就可以

84785006 

2024 12/28 23:22
我知道備用金的話是必須每年12.31號前

廖君老師 

2024 12/28 23:23
您好,那他們配上政策了么,政策說是的年末

84785006 

2024 12/28 23:24
沒有操作政策

廖君老師 

2024 12/28 23:25
哦哦,我回復一般要有依據才敢說,沒文件您一懟我就尷尬了

84785006 

2024 12/28 23:27
不好意思,還有一個問題,法人借款的時候備注成了還款,那還款的時候還是要備注還款對吧

廖君老師 

2024 12/28 23:31
您好,可以的,備注沒有那么重要,比如法人從公司拿錢寫買貨,在年末不還也不行呀,本來就是借款,因為買貨來發票就平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