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異地項目預繳,增值稅可以扣除分包款預交,企業所得稅不可以扣除分包款預交是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地區經營建筑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156號)第三條規定:“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其中“實際經營收入”為收入概念,非所得概念,不扣除分包和其他扣除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款項。
2024 11/27 14:23

老師,請問,異地項目預繳,增值稅可以扣除分包款預交,企業所得稅不可以扣除分包款預交是嗎
趕快點擊登錄
獲取專屬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