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老師,我們有個項目掛上市A公司,目前計算的銷項稅減去進項稅減去預繳稅金,還有18萬的缺口就是還要交18萬的稅如果我們再有材料進項可以去抵吧,B公司給A公司開160萬13%的發票給A,那樣A就有18.4的進項了,就不用再繳納增值稅了對吧?但是我現在籌劃B公司,B公司之前跟A簽過外包勞務合同3%簡易計稅每次都繳稅。如果這次開13%材料,我們進6%的材料是不是可以抵扣?比如說材料160萬進來6%的稅,我160萬賣出去13%,這樣合理嗎?這樣就是增值稅肯定要繳納160/1.13*0.13-160/1.06*0.06=18.4-9=9萬金額160/1.13-160/1.06=141-150是負數可否



如說材料160萬進來6%的稅,我160萬賣出去13%,這樣合理嗎?
如果是真實的,沒問題
2024 11/16 10:38

84785016 

2024 11/16 10:40
真實的話關鍵是所得是負數可以嗎?還繳稅了,您看下我整體邏輯沒問題吧
包括我們的項目,銷項,減去進項,減去預繳,是不才是再要交的增值稅?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0:41
A就有18.4的進項
進項大于銷項,不用交稅

84785016 

2024 11/16 10:46
原來A每次開票因為異地預繳過增值稅和附加稅,是不是增值稅可以當進項抵扣,附加稅不行?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0:47
真實的話關鍵是所得是負數可以嗎?
負數就是虧損,如果沒有其他不合理的商業目的,有時會經營虧損,是正常的,
我們的項目,銷項,減去進項,減去預繳,是不才是再要交的增值稅?
是的

84785016 

2024 11/16 11:18
如果是收300萬進項13%,開出去300萬銷項13%,可以嗎?不交稅也沒所得,會有麻煩嗎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1:24
理論上沒問題,實際上有風險

84785016 

2024 11/16 13:20
老師,我們因為跟A之前簽的有勞務合同,我們已經累計按3%簡易計稅開出去了300多萬發票,是不是稅負就是300/1.03*0.03已交稅金除以300/1.03不含稅收入,稅負是3%,我們代理說我們公司稅負控制在千分之三就行。那如果我現在再就開313.4萬13%的銷項發票,進313萬13%的進項稅發票,這樣稅負大約千分之一,全年綜合稅負是不是百分之三%2b千分之一除以2?是這個邏輯嗎?就是綜合稅負的話?因為這個313萬開出去實際是要給我們A單位要掛賬的那邊進項票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3:36
你是說綜合的稅負率
實際交納增值稅稅額/不含稅銷售收入×100%

84785016 

2024 11/16 13:38
這個公司是一般納稅人,但是我們今年只有簡易計稅3%的收入,累計開票3440423.6元,不含稅收入3340217.08,累計繳納增值稅100206.52,稅負是不是就是100206.52/3340217.08=3%?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3:38
有些企業會把簡易計稅的剔除,每個月的稅負率只計算一般計稅

84785016 

2024 11/16 13:39
簡易計稅還不算嗎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3:43
所以這個理解上還是有差異的
你可以詢問你們的代理,他們所說的稅負率要不要包含簡易計稅的

84785016 

2024 11/16 13:49
應該是不含,我查了查,那我是不是之前簡易計稅不算,然后再有開13%我還得控制在增值稅稅負最低千分之三?那所得稅就可控了,他們也會估價什么的一般不叫所得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4:01
按照你說代理的要求是控制千分之三,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4:03
這是針對增值稅的

84785016 

2024 11/16 14:12
一般計稅吧?我們的簡易計稅也是3%增值稅的
是不是主要增值稅稅負別上去,所得可以是幾乎沒有的么?

MI 娟娟老師 

2024 11/16 14:20
,所得可以是幾乎沒有的么?
這里是表達什么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