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借給老板朋友公司 20 萬,是公對公轉賬,現在對方公司用現金還回來給公司,這筆業務合規嗎?是不是違反現金管理條例?



需要看單位的資金管理制度
如果要去審批的,需要走必須的審批流程
2024 10/31 17:38

84785010 

2024 10/31 17:50
我想問的是有沒有違規?違反哪條規定?

84785010 

2024 10/31 17:50
是不是違反現金管理條例

84785010 

2024 10/31 17:51
公對公業務可以走現金嗎?

鐘存老師 

2024 10/31 18:03
銀行有一個現金結算管理辦法
按照那個規定是違規的

84785010 

2024 10/31 18:24
你有沒有聽懂我在問什么?能專業點嗎?

鐘存老師 

2024 10/31 20:03
第三條 開戶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除按本條例規定的范圍可以使用現金外,應當通過開戶銀行進行轉賬結算。

鐘存老師 

2024 10/31 20:04
第五條 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