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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新公司法的股權投資具體是怎么回事,那簡明的說一下嗎



新公司法的股權投資具體規定如下:
股東實繳出資責任:
股東原則上必須在5年內繳足出資。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由股東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認購的股份應在公司成立或變更登記前全額繳納股款(新《公司法》第九十八條)。
如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公司或已到期債權的債權人有權要求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東提前繳納出資,即出資加速到期的原則(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條)。
若股東未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日期繳納出資,公司可以發出書面催繳書,給予不少于60日的寬限期。寬限期屆滿,股東仍未履行出資義務的,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可以向該股東發出失權通知,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發出。自通知發出之日起,該股東喪失其未繳納出資的股權(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
股權轉讓規則調整: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僅需盡到對其他股東的通知義務,不再需要取得其他股東同意(新《公司法》第八十四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將股權轉讓的數量、價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規范:
新《公司法》將“監事”以及“董監高的近親屬,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以及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其他關聯關系的關聯人”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同納入公司關聯交易關聯方的范圍,并要求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與公司進行關聯交易,均需履行報告及內部審議程序(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董監高未經報告及內部決議程序,不得存在同業競爭行為(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股東權利保護加強:
新《公司法》加大了對股東知情權的保護力度,例如明確了股東可以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會計賬簿等資料的權利。
2024 10/25 22:02

84785006 

2024 10/25 22:23
老師,新公司股權投資入股,比如,A公司用股權投資B公司跟企業股東是一會事么

劉艷紅老師 

2024 10/25 22:25
是的,這個是一回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