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你好,請教個問題的,同一法人三家公司,一家生產型兩家貿易那種,分別在三個城市,生產型與貿易公司之間交易,虧損賣給貿易公司,會開票轉賬合同但是沒物流,意思節省物流費,貿易和生產一個老板同一家公司,貿易公司再出售給第三方,從生產型企業發貨,貿易公司再開票轉賬合同物流,請問這樣的操作有風險嗎?



這樣的操作有風險。存在稅務風險,如關聯交易定價不合理可能被納稅調整、無實際物流易被視為虛開發票;有法律風險,包括合同糾紛風險和合規風險;還有經營風險,如信譽受損和內部管理混亂風險。
2024 10/25 1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