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我們公司食堂是外包的,員工餐食堂每餐25元,然后員工自己支付10元,剩余15元由每月公司支付給食堂,關于公司每月支付給食堂的15元餐費補貼需要計入職工福利費嗎?還有需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公司支付的15元餐費補貼應計入職工福利費。這部分補貼不需并入工資薪金,因此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具體情況還需參照最新的稅法和財務規定。
2024 10/16 15:20

84785008 

2024 10/16 15:22
為什么不需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呢?這屬于員工福利呀?

小智老師 

2024 10/16 15:25
根據現行稅法,員工因工作原因獲得的餐費補貼(如企業為員工提供免費午餐或部分補貼)通常被視為職工福利費,而非工資薪金的一部分。因此,這部分收入一般不需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政策可能有變,請關注最新規定。

84785008 

2024 10/16 15:27
老師,你這個稅法依據可以發給我看一下嗎?

小智老師 

2024 10/16 15:29
抱歉,該問題暫時不太清楚,可以重新提問。

84785008 

2024 10/16 15:31
你說的根據現行稅法不需要并入工資薪金繳納個稅,請問有具體的政策依據嗎?麻煩你發給我看一下

小智老師 

2024 10/16 15:33
具體政策依據可以參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其中對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作了相關規定。你可以查閱該文件獲取詳細信息。不過,建議結合最新政策和實際情況來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