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二、企業如果能夠按照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提供相關資料,并證明相關交易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其中“或者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的,其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這里說的是在沒有發生借款之前,企業的實際稅負不能高于的關聯方嗎,



這里所說的 “該企業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通常是指在利息支出發生的所屬納稅年度,企業與境內關聯方進行比較的實際稅負情況。
不一定是在沒有發生借款之前。而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考慮利息支出扣除時,對企業和關聯方在同一時期的實際稅負進行比較判斷。如果企業在這個時期的實際稅負不高于境內關聯方,那么實際支付給境內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
2024 10/15 16:47

84785004 

2024 10/15 16:51
老師,這個文件里說是其他企業有個債資比2:1,如果股東是個人給公司的借款也受這個比例限制嗎

樸老師 

2024 10/15 16:56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的

84785004 

2024 10/15 16:57
好的,謝謝老師

樸老師 

2024 10/15 17:00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