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請問,公司和包工頭簽的包工不包料的合同,印花稅應該選什么合同交印花



您好,這個按承攬合同來申報
2024 10/08 16:20

84784994 

2024 10/08 16:23
建設工程合同呢?這兩種有什么區別?

劉艷紅老師 

2024 10/08 16:26
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合同在主體要求、行政制約以及合同要式等方面存在區別。以下是具體分析:
主體要求
承攬合同:承攬人可以是具有資質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對定作人一般沒有發包要求。
建設工程合同:承包人必須是具備相應資質的法人。發包人應具備發包資格;施工主體實行市場準入制度。
行政制約
承攬合同:以當事人合意為主,行政一般不予干預。
建設工程合同: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國家實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當事人意思自治受公權力的制約。
合同要式
承攬合同:既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書面形式。
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程序
承攬合同:承攬人有權將部分輔助工作交與第三人完成,無須征得定作人同意。但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總包人將其中部分工作交與第三人完成時,須取得發包人同意。分包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包人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