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兩個合伙人的小企業,目前A老板入股182萬,B老板入股10萬,公司法人是B,公司用的企業公戶私戶都是B的名字,前幾個月B的私戶(我們的貨款全部轉到這個銀行卡)轉到50萬到B個人賬戶,B告訴我用途是A還貸款。當時沒有想那么多就以為是A老板借的公司的錢,我做的賬是借其他應收款-A,貸銀行存款,今天又轉給了A老板20萬,問其原因也是還貸款,就多問了幾句,原來這兩次還貸款是還那180萬的貸款(相當于當時A老板入股的182萬,有180萬是A以他自己的名義貸的款,現在這個賬要怎么做?直接做成還貸款嗎?(50萬之前已做了其他應收款,這20萬還沒有開始做)



同學你好,這種情況較為復雜,以下是對賬務處理的建議:
首先,對于之前已經轉出的 50 萬,由于已做了 “借其他應收款 - A,貸銀行存款”,目前暫不做調整。
對于新轉出的 20 萬,同樣先做 “借其他應收款 - A,貸銀行存款”。
但是,需要明確這兩筆款項的性質和后續處理方式。從目前情況看,A 老板以自己名義貸款后投入公司的資金,在法律上與公司借款給 A 老板是不同的概念。
一方面,你們應該與兩位老板溝通確認這兩筆款項的具體還款計劃和期限,最好形成書面文件。如果確定是 A 老板向公司借款用于還貸款,那么可以在后續通過從 A 老板的分紅或者其他收入中逐步收回這些款項。
另一方面,從公司治理角度,企業公戶私戶混用是不規范的行為,存在較大風險。建議盡快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將公司資金與個人資金嚴格區分開來,使用公司名義的銀行賬戶進行收支。
同時,鑒于公司是兩個合伙人的小企業,對于重大財務決策和資金往來,最好經過兩位合伙人共同協商并形成書面決議,以避免后續可能出現的糾紛。
2024 09/24 09:41

84784958 

2024 09/24 09:48
好的,就還先做其他應收款吧,因為轉賬記錄是轉個A的個人名下的銀行卡,并沒有A轉給銀行的轉款記錄,我們兩個老板都不懂財務,他們認為事情只要做了就行(意思只要實際是賺錢的就行,賬怎么做都無所謂),只是B告訴我是A用來還180萬的貸款,具體什么時候還給銀行了,打算什么時候還完,問了老板他應該也不會說,可能自己也無計劃,有錢了就還唄這個態度

歲月靜好老師 

2024 09/24 09:51
嗯,平時多向老板們強調規范財務記錄的重要性。雖然他們可能認為只要實際賺錢就行,但準確的賬務處理有助于清晰地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盈利能力和資金流向。不規范的賬務處理可能會在未來帶來很多問題,比如稅務風險、股東糾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