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或立大會應當有持有表決權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是人數嗎還是股份占比?



同學你好,是股份占比。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涉及“過半數”的條款通常與股東的表決權相關。具體到股東會會議的召開,如果需要“持有表決權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這里的“過半數”指的是股份占比而非股東人數。這是因為股權比例代表了股東在公司中的權益份額,是股東對公司控制力的重要體現。按照股權比例進行表決能夠更準確地反映各股東的利益訴求和對公司的控制力。如果按照股東人數來計算“過半數”,可能會導致決策結果偏離公司實際的權益分配情況,例如,一個持有少量股權但人數眾多的股東群體可能能夠左右決策,而損害持有大量股權但人數較少的股東的利益。這樣的決策方式顯然是不合理且不公平的?。
此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時,也是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這表明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上,股東行使的權利是以其持有股份多少來決定權利大小的,而不是以股東人數來計算的?2。因此,當提到“應當有持有表決權過半數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時,這里強調的是股份占比,以確保公司決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024 09/01 1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