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并對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不退還保費.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類似于最長訴訟時效期間) 請問,上面兩段話感覺自相矛盾,那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也是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兩年,保險人就不得解除,并且要承擔責任嘛?



您好,這個的話,是如果故意不履行不告知的話,這個超過2年,是幻承擔的這個
2024 08/21 15:05

84785034 

2024 08/21 15:19
老師,你字打錯了,意思是超過兩年,還是要承擔責任是不

小鎖老師 

2024 08/21 15:20
嗯對,是超過2年,還需要承擔這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