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單位勞務派遣的員工,工資是由我們單位發放,我們單位幫他代扣代繳個稅的,但是公積金和社保是勞務派遣公司幫他繳納的,然后每個月開票人才派遣服務費給我司的,也就是社保公積金他個人加公司一共繳納多少就開多少票給我司,我司付給勞務派遣公司,這樣一來,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我是算了他的工資的,公積金和社保不知道要不要放在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還有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科目跟我們自己員工一起放的,還是不能的



你好!你公司不需要把他們的社保、公積金一同做賬。
你就發工資,做發工資的分錄。對方開服務費,做服務費的賬就可以了。
2024 08/05 1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