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請問把債券作為交易性金融入賬,它的業務模式是出售,但是它又有本金+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到期了能不能收回本金,老師你回復說是出售,請問怎么理解這個本金+利息的合同流量特征呢



同學,債券具有本金 + 利息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征,意味著按照合同約定,在債券存續期間會定期支付利息,到期時會歸還本金。
然而,將其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入賬且業務模式為出售,重點在于主體持有該債券的目的并非為了收取合同約定的本金和利息,而是期望通過短期買賣債券獲取價格波動帶來的收益。
雖然債券本身存在本金和利息的合同約定,但由于主體的業務模式是出售,所以更關注市場價格的變化,隨時準備在合適的時機將其出售以實現盈利,而不是單純依賴于持有至到期獲取本金和利息
2024 07/29 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