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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們 你們有沒有接觸到公司購買期貨需要交哪些稅呀



公司購買期貨主要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具體規定如下:
- 增值稅:期貨交易屬于金融商品轉讓的一種,一般根據買賣期貨的價差收益來計算增值稅。如果公司賣出期貨的價格高于買入價格,這部分價差收益就需要繳納增值稅。貨物期貨交易增值稅的納稅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依據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格(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額),計算公式為:不含稅價格 = 含稅價格÷(1 + 增值稅稅率)。
交割時采取由期貨交易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交易所為納稅人。期貨交易所增值稅按次計算,其進項稅額為該貨物交割時供貨會員單位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項稅額,期貨交易所本身發生的各種進項不得抵扣。交割時采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納稅人。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有關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1號),2027年12月31日之前,對經國務院批準對外開放的貨物期貨品種保稅交割業務,暫免征收增值稅。上述期貨交易中實際交割的貨物,如果發生進口或者出口的,統一按照現行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
- 企業所得稅:企業如果有期貨投資收益的,應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企業已將期貨收益計入了企業的投資收益科目,則不需作調整,但如果企業取得的期貨投資收益未計入投資收益的,就需要做納稅調整,計入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當然,期貨投資發生損失,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支持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21號)規定,對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包括境外經紀機構),從事中國境內原油期貨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實物交割所得),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境外經紀機構在境外為境外投資者提供中國境內原油期貨經紀業務取得的傭金所得,不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勞務所得,不征收企業所得稅。不過,該優惠政策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 印花稅: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證券交易指轉讓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國務院批準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為基礎的存托憑證。因此,在期貨市場買賣期貨,不屬于“證券交易印花稅”征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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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23 1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