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公司一般納稅人2021年12月有一個車的進項發票不能抵扣2021年12月的銷項發票,原因是車的專項發票是在公司小規模的時候取得的,所以稅局不給抵扣車位的發票,所以要補交增值稅和附加稅等稅費,我現在2024年7月可不可以取得進項發票,形成的留抵稅,抵扣2021年12月的銷項發票呢?



不可以用現在取得的進項發票形成的留抵稅,抵扣2021年12月的銷項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規定,納稅人自辦理稅務登記至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簡易計算應納稅額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其在此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抵扣進項稅額。
在你的情況中,車的專項發票是公司在小規模的時候取得的,而當時稅局不給抵扣車位發票,說明公司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可能不符合上述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條件。
另外,通常情況下,企業取得的進項稅額只能在本期或者以后期間進行抵扣,不能向前抵扣,即不能用現在的進項去抵扣之前已經產生的銷項稅額。
2024 07/05 11:59

84785003 

2024 07/05 12:19
老師你好,現在不是有一個留抵欠稅政策是可以這樣做的嗎

樸老師 

2024 07/05 12:19
你可以問問當地稅局可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