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因為電力公司電壓問題,導致整個小區家電都壞了一部分,保險公司說,家電折舊賠付給我們,比如四千的洗衣機,按五年折舊,用了四年,只賠付800。我們業主覺得,電力公司存在重大過失,我們接受不了這種賠付方案,畢竟如果電力公司沒有這個重大過失,我們的家電還能用三五年,我想問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我們是不是只能接受這種賠付辦法?



站在法律的角度,你們不一定只能接受這種賠付辦法。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如果是電力運行事故導致的家用電器損壞是可以索賠的。
該辦法第三條對“電力運行事故”定義為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如果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家電不可修復,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并按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后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年限已超過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后的差額低于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
如果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如果電力公司存在重大過失,導致了家電的損壞,你們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了解具體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賠償標準。
2024 07/02 10: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