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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沒有計提,5月份銀行貸款利息分錄怎么寫?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這樣對嗎?



4 月份沒有計提銀行貸款利息,5 月份支付時,需要先補計提 4 月份的利息,然后再做支付利息的分錄。具體分錄如下:
補計提 4 月份利息: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支付 5 月份利息(假設是當月利息當月支付):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 4 月和 5 月兩個月的利息:
借:應付利息(4 月份計提的利息)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5 月份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科目用于核算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益以及相關的手續費等。在計提利息時,增加了當期的費用,同時貸記“應付利息”科目表示企業對銀行的負債增加;實際支付利息時,減少“應付利息”科目余額以及銀行存款。
如果貸款是用于特定的資本化項目,例如在建工程等,那么計提利息時應計入相應的資本化科目,而不是“財務費用”。
2024 07/02 09: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