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第二題詳細過程 謝謝



你好,努力解答中,稍后回復
2024 06/06 10:03

姜再斌 老師 

2024 06/06 10:14
你好,同學。第二題計算過程:
會計利潤=4000-3800-79.9-14.3=105.8(萬元)
業務招待費20萬元
稅法扣除標準:
20*60%=12萬元? ? 4000*0.5%=20萬元,取其最小值12萬元;
應納稅調增=20-12=8萬元
廣告宣傳支出1萬元
稅法扣除標準:
4000*15%=600萬元,
則可全額扣除,不用調整。
應納稅所得額=105.8+8=113.8萬元
應納的企業所得稅=113.8*25%=28.4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