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診所對接醫保的話這個有特殊要求嗎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第六條規定,申請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 正式運營至少3個月;
(二) 至少有1名取得醫師執業證書、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且第一注冊地在該醫療機構的醫師;
(三) 主要負責人負責醫保工作,配備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 100張床位以上的醫療機構應設內部醫保管理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
(四) 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統計信息管理制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五) 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院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按要求向醫保信息系統傳送全部就診人員相關信息,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醫用耗材、疾病病種等基礎數據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
(六) 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024 05/15 15:13

84785041 

2024 05/15 15:22
老師,是賬務方面的

文文老師 

2024 05/15 15:25
賬務方面沒有特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