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法人名下車輛未在稅務局備案出租給公司,公司沒有任何備案車輛記錄的話,能報銷保險跟加郵費?匯算清繳調增?必須要調增?



您好,現在不需要被備案了吧?
油費和保險費不能稅前扣除的
2024 05/14 10:33

84785036 

2024 05/14 10:34
也就是不管能不能備案,油費跟保險費都不能扣除,必須要調增

謝謝老師 

2024 05/14 10:36
是的,需要做納稅調整處理的哦

84785036 

2024 05/14 10:49
如果有23年的發票,員工24年5月底或者六月初來報銷的怎么處理呢

謝謝老師 

2024 05/14 10:56
匯算清繳之前拿到發票都可以稅前扣除

84785036 

2024 05/14 10:58
但是現在是看稅務局發票系統都開出來發票了,23年的發票,但是現在一直沒拿過來報銷付款,所以23年做賬做憑證的時候就沒做應付賬款,管理費用的憑證,現在怎么處理呢

84785036 

2024 05/14 11:03
23年的發票要是等到24年六月才能把發票拿過來然后給報銷的話,這種怎么處理呢,需要匯算清繳調減?然后會計分錄怎么做呢,現在不能做到23年了已經結帳了

謝謝老師 

2024 05/14 11:14
如果賬面計入成本費用,發票沒有在匯算清繳前拿過來報銷,納稅調增處理

84785036 

2024 05/14 11:18
如果賬面沒計入成本費用,發票在5月底跟六月初拿過來報銷,我應該怎么處理

謝謝老師 

2024 05/14 11:28
賬面計入56月,納稅的時候調減

84785036 

2024 05/14 11:34
可以放在24年費用成本里面?這樣就不用調增了調減了

謝謝老師 

2024 05/14 11:40
不能直接計入今年的費用,應當計入去年的費用。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處理。
關于稅前列支,需要進行專項申報及說明后,追補扣除。
政策依據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2年第15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以及相關規定,現就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公告如下:
六、關于以前年度發生應扣未扣支出的稅務處理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由于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稅款,可以在追補確認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遞延抵扣或申請退稅。
虧損企業追補確認以前年度未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業經過追補確認后出現虧損的,應首先調整該項支出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再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以后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并按前款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