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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老師這句話該怎么理解?您能給我舉例說明一下嗎?



您好,這個例子
【提示2】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否則從低扣稅(11%)。
某食品廠(一般納稅人)2017年10月從養雞場購進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銷售發票上注明是銷售額50000元;支付運費,取得運輸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運費2000元。
要求:計算食品廠的進項稅額和采購成本。
進項稅額=50000×13%+2000×11%=6720(元)
采購成本=50000×87%+2000=45500(元)
2024 05/10 22:48

84784983 

2024 05/10 23:18
這是加工,怎么體現出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呢?

廖君老師 

2024 05/10 23:23
您好,說的是購進取的發票,我們購進有13%,也有9%服務(上面11%錯了,不好意思,那是老稅率)
您說的我也能理解,比如購進農品牛奶生產酸奶13%(13%稅率貨物)和滅菌乳9%(其他貨物服務),不是2個稅率了么

84784983 

2024 05/10 23:34
那您采購成本87%,是怎么來的?

廖君老師 

2024 05/10 23:36
您好,50000的錢有13%進項稅,另外87%就是成本,這里不是買的免稅品,是13%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