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 請問總公司將部分資產平移到全資子公司實行資產重組 是否適用被分立企業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的虧損額可按分立資產占全部資產的比例進行分配,由分立企業繼續彌補這個政策呀



你好,根據以下政策,是可以由分立企業繼續按比例繼續彌補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合并分立業務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20]119號)規定,企業免稅合并時,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被合并企業合并以前的全部企業所得稅納稅事項由合并企業承擔,以前年度的虧損,如果未超過法定彌補期限,可由合并企業繼續按規定用以后年度實現的與被合并企業資產相關的所得彌補。具體按下列公式計算:某一納稅年度可彌補被合并企業虧損的所得額=合并企業某一納稅年度未彌補虧損前的所得額×(被合并企業凈資產公允價值/合并后合并企業全部凈資產公允價值)。
2024 04/29 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