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審計重分類時能將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余額和應交稅費-簡易計稅余額合并重分類到其他流動資產嗎?比如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方余額為-100,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貸方余額為20,那么重分類到其他流動資產的金額是80還是100?



你好,你看下出現了借方余額嗎?如果是出現了借方余額的話,可以分類到其他流動的資產。
2024 04/26 15:50

郭老師 

2024 04/26 15:51
你好,兩種做法,一種是根據明細分類的話,顯示的是其他流動資產產100,然后應交稅費是20。還有一種方法是根據余額來重分類,直接在其他流動資產里面80應交稅費,這里就是0。

84784967 

2024 04/26 15:54
根據明細分類和根據余額分類都可以嗎,但是這倆科目不是并列的二級科目嗎

郭老師 

2024 04/26 15:54
對的,建議根據明細來核算比較合適。

84784967 

2024 04/26 16:04
我覺得應交稅費簡易計稅科目的貸方余額就應該列示在資產負債表的應交稅費項目里,它是一個債務表示下月要申報繳納的稅額,為什么可以和未交增值稅合并重分類到流動資產啊。給我們審計的老師他把這倆科目的余額合并重分類到其他流動資產了,我不明白。

郭老師 

2024 04/26 16:05
余額它根據余額來合并,因為你的應交稅費余額借方是80呀。

84784967 

2024 04/26 16:26
好吧那既然根據余額來重分類也正確那就這樣吧,但是我還是更認同根據明細科目去重分類。

84784967 

2024 04/26 16:26
謝謝老師啦

郭老師 

2024 04/26 16:26
是的,最好還是按明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