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在2024年取得2023年12月的發票,付款在24年1月份,賬務處理是在2024年,這些發票可以作為2024年稅前扣除憑證嗎?



這個是可以稅前扣除的。
2024 04/17 15:47

84784998 

2024 04/17 15:47
有相關政策依據嗎?

東老師 

2024 04/17 15:49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84784998 

2024 04/17 15:51
但是這個支出應該是屬于2023年的支出

東老師 

2024 04/17 15:52
抱歉,錯誤理解您的意思了,這個只能在2023年扣除,不能在2024年扣除。

84784998 

2024 04/17 15:55
所以2023年的發票,賬務處理在2024年是不允許扣除的嗎?

東老師 

2024 04/17 15:56
對,沒錯,只能是在2023年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