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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所得l匯算清繳如何操作?



查賬征收的經(jīng)營所得,和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算方式類似,也是采用一種倒算的方法,先把被投資單位的利潤總額計算出來,然后再進行納稅調整、調減。計算出納稅調整后所得,減去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后,乘以合伙人的分配比例,相當于第一大步驟是計算出了投資者從被投資單位分得的所得。
第二大步驟是用上述所得減去投資人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允許扣除的捐贈后,就是投資人經(jīng)營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大步驟就是用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出應納稅額,然后減去減免稅額、已繳稅額,算出應補退稅額
這里需要特別注意,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如果取得經(jīng)營所得的個人,還另外取得了綜合所得。上述計算第二大步中的投資人的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則不能再扣除。當然,捐贈支出還是可以選擇在經(jīng)營所得中扣除的。
2024 04/17 1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