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去年沒收入,發生招待費是不是要在匯算清繳時候全部納稅調增



同學你好!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去年沒有收入,那么業務招待費的扣除就會受到限制。
在匯算清繳時,對于超出規定可扣除部分的業務招待費,確實需要進行納稅調增。因此,去年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發生的招待費在匯算清繳時,超出可扣除標準的部分需要進行納稅調增。
2024 04/11 15:01

84784971 

2024 04/11 15:21
假設發生6萬,按照發生額的60%可以扣除60000*60%=
36000元,收入為0,那么收入的千分之五也為0,這樣比較下來,36000大于0了,就要納稅調增6萬。

萌萌老師 

2024 04/11 15:26
是的同學,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84784971 

2024 04/11 15:35
老師,購買的財務軟件,計入無形資產是不是不太合理?而且無形資產的分攤最低年限是10年。我的理解是,我們對于財務軟件也就只有使用權,應該屬于是軟件公司的資產。我們是不是計入管理費用比較合適?

萌萌老師 

2024 04/11 15:43
取決于購買方式和金額大小,如果財務軟件是和電腦一起購入的,通常合并計入“固定資產”。如果單獨購入,且金額比較小,可以考慮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但如果單獨購入且金額較大,則應當計入“無形資產”科目,并在使用期限內進行攤銷。這是因為,盡管只擁有財務軟件的使用權,但這份使用權為企業帶來了長期的經濟利益,符合無形資產的定義。

84784971 

2024 04/11 15:46
明白了,謝謝老師!

萌萌老師 

2024 04/11 15:48
不客氣同學,
如果解決了您的問題,期待您的五星好評哦!感激不盡,祝您學習進步,逢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