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納稅人經(jīng)營個體戶,年應納稅所得額為240萬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shù)65500),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 A:經(jīng)營所得應繳個稅=2400000×35%-65500=774500 B:減免稅額=[(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元。 C:應納稅額=A-B-6000=774500-314750-6000=453750元 老師 麻煩幫我看下個體戶最終應納稅額算得對嗎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請稍等
2024 04/08 12:10

廖君老師 

2024 04/08 12:16
您好,B不對,可以享受的減免稅額 [(1000000 *35%-65500) -6000 ×1000000 /2400000] *( 1-50%) =141000,應納稅額=A-B-6000=314750-141000-6000

廖君老師 

2024 04/08 12:39
您好,對不起,您的計算是對的
中新經(jīng)緯8月2日電 據(jù)財政部網(wǎng)站2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yè)和個體工商戶發(fā)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