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13%,甲公司2021年12月5日向乙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價款100萬元,由于成批購買,甲公司給予乙公司5%的商業折扣,并且規定了現金折扣的條件為2/10,N/20(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該批商品的成本為80萬元,甲公司基于對乙公司的了解,預計乙公司10天內付款的概率為 90%,10天后付款的概率為10%。甲公司認為按照最可能發生金額能夠更好地預測其有權獲取的對價金額。乙公司于12月13日支付了上述款項,則甲公司應確認多少收入?



您好,預計乙公司10天內付款的概率為 90%就當享受2%折扣,甲公司應確認收入100*(1-5%)*(1-2%)等于93.1
2024 03/30 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