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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長期股權投資里面,公司用成本法和權益法,被投資企業在被投資的那一天,會計分錄的處理是一樣的嗎



同學你好,會計分錄的處理是不一樣的
在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時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貸“銀行存款”。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還需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
而在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大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會計分錄為: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貸“銀行存款”等。
因此,雖然兩種方法都是處理長期股權投資的方式,但在具體會計處理上存在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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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24 15:08

84785026 

2024 03/24 15:10
你好,我是問 被投資的企業的會計處理呢

萌萌老師 

2024 03/24 15:17
同學你好!被投資企業也是不一樣的
成本法下,被投資企業通常只需要記錄收到投資款的事項,例如,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
權益法則需要更詳細地反映投資帶來的權益變動,可能需要調整資本公積或其他相關科目。
這兩種方法在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時的出發點和側重點不同,成本法更關注投資成本,而權益法則更關注投資帶來的權益變動。
因此,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時的會計分錄處理也會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