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員工宿舍租賃費,我們合同簽訂是不含稅額,出租方不進行納稅開票,那付稅金時,是我司進行付稅金,申請開具完稅憑證時,稅局反饋發票抬頭只能開出租方的抬頭,不能開具我司名稱抬頭,請問如何處理,才能開具我方抬頭?



早上好,這個是沒有辦法開我們公司抬頭,要稅前扣除這些,要看我們合同。稍等下,有個政策的
2024 03/14 05:34

廖君老師 

2024 03/14 05:38
您好,合同上寫好:稅費計入租金之外,是承租方另外承擔的
如果貴公司支付的稅費不在租金之內,則可以稅前扣除。但扣除時,要準備租賃合同、稅費票據和含有稅費金額的租賃發票的原件,而且一個也不能少。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等,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镀髽I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與資產成本有關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因此,承租方支付的稅費能否在所得稅前扣除,取決于租賃雙方的行為是否符合生產經營活動的需求,如果支付的稅費屬于當期損益或者與資產成本有關的必要支出,則可以扣除。換句話說,所支付的稅費是否屬于租金的一部分,決定著它能否稅前扣除。如果稅費在租金之內,則不能稅前扣除。若租賃合同約定,承租方支付年租金60萬元,如果稅費計入租金之外,那么出租方年應納的稅費為:600000*(5%%2b5%*12%%2b12%%2b0.1%)=106200(元)。由于在計算這筆稅費時,承租方已視同稅費包含在60萬元的租金之內,它不再是承租方的合理支出,所以這筆稅費承租方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稅費不在租金之內,則可以稅前扣除。若租賃合同約定,承租方支付年租金60萬元,如果稅費不計入租金之內,那么出租方年應納的稅費為:出租稅費的計算基數=600000/(1-5%-5%*12%-12%-0.1%)=7290410.10(元),應納的稅費=729040.10*(5%%2b5%*12%%2b12%%2b0.1%)=129040.10(元)。此時,承租方實際支付的租金是由支付給出租方的凈額60萬元和承付的稅費129040.10元兩部分構成。承租方支付的稅費屬于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4785010 

2024 03/14 06:12
意思是發票是寫出租方,我司也能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是嗎?

廖君老師 

2024 03/14 06:16
早上好,是的,稅務不會把抬頭開我們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