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臨時工的工期超過多少天是不算臨時工的呀



同學您好,不存在臨時用工合同,也就沒有臨時工的定義,但如果是以小時計酬為主,在臨時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的,一般才叫臨時工。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如果單位需要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用工,可以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且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臨時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因此,從普遍意義和存續時間上來看,超過六個月的用工崗位不算臨時工。
此外,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形式的用工也屬于日常所指的臨時工。
2024 02/24 2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