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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以下項目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
1.貨物和勞務的出口以及境外銷售。
2.金融、證券和保險業務。
3.個人買賣二手貨。
4.農產品、礦產品的銷售。
5.交通運輸、通信、電力以及收費服務。
6.不動產的銷售。
7.金融服務和保險服務。
8.批發和零售貿易。
9.租賃服務和旅游服務。
10.文化、教育以及衛生服務。
11.生活性服務。
12.國家規定的免稅項目。
13.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務。
14.存款利息。
15.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
16.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7.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
18.對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會員費收入。
19.各燃油電廠從政府財政專戶取得的發電補貼,不屬于價外費用,不征收增值稅。
20.納稅人取得的中央財政補貼,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21.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22.藥品生產企業銷售自產創新藥的銷售額,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提供給患者后續費用使用的相同創新藥,不屬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范圍。
23.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
24.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不征收增值稅。
25.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指定機構,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發企業以及物業管理單位代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不征收增值稅。
26.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征收增值稅。
2024 01/28 10:37

84785043 

2024 01/28 10:52
租賃服務和不動產銷售怎么理解

84785043 

2024 01/28 11:05
老師,在嗎

王超老師 

2024 01/28 11:05
租賃服務是指將房屋、土地等不動產出租給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為。租賃服務的本質是讓不動產的所有人通過出租的方式獲得收益,同時為承租人提供使用不動產的權利。在租賃服務中,承租人通常需要支付租金和押金,并遵守租賃協議中的規定,而出租人則需要確保租賃物的安全和維修。
不動產銷售是指將房屋、土地等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給其他人的行為。在不動產銷售中,賣方通過銷售不動產獲得收益,而買方則獲得不動產的所有權。不動產銷售通常涉及到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包括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轉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