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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退役軍人個體工商戶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參考財稅[2017]46號規定,對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準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準,并報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備案
2024 01/08 12:20

84785016 

2024 01/08 12:46
老師退役軍人的稅收優惠如何落實享受減免?

劉艷紅老師 

2024 01/08 13:16
去稅務局申請備案就可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