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甲公司于2022年5月1日銷售一批商品給丙企業,價款共計100萬元,貨款未收。按規定丙公司應于8月8日付清貨款。但丙企業因發生財務困難,短期內無法歸還。甲、丙公司與12月31日簽訂了債務重組協議。假設甲公司的債權在當日的公允價值為90萬元。 假設債務重組協議分別為以下7種情況(不考慮相關稅費): 第一種情況:丙企業支付80萬元銀行存款,余款不再償還。甲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將款項收存入賬,并當即解除了債務手續。 第二種情況:丙企業支付95萬元銀行存款,余款不再償還。甲公司已于2022年12月31日將款項收存入賬,并當即解除了債務手續。 第三種情況:丙企業以原材料和產成品償還。已知原材料的賬面余額為20萬元,公允價值為30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產成品的成本為45萬元,公允價值為50萬元,對產成品已計提5萬元的存貨跌價準備。甲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將原材料與產成品驗收入庫,并于當日解除了債務手續。 第四種情況:債務重組協議規定,丙企業以銀行存款10萬元歸還債務,余額以交易性金融資產A股票償還。已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為60萬元(其中成本為50萬元),公允



你好,同學,題目沒有發完整。
2023 12/23 14: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