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包可以分包出去那些項目。



您好,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可以將建筑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采購一并發包
主體不能發包
《建筑法》第29條規定,“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8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是違法分包。由此,界定“主體結構”的內容,關系到總包單位可以分包的工程范圍。總承包人分包主體結構范圍內的工程,即使已征得建設單位同意,也屬于違法分包。
2023 12/16 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