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拆除費用:429萬元 廠房財審審定可回收價值:696萬元。(可回收價值為不可競爭費用) 甲方應收剩余殘值:267萬元。剩余殘值=回收價值-拆除費用,注: 1)剩余殘值為固定費用,結算不作整。 2)拆除費用為乙方的中標金額。 上述拆除費用包含乙方完成本次采購所有服務內容的費用,包含合同實施過程中的可預見和不可預見費用等全部費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殘余價值(即267萬元)后,拆除建(構)筑物的所有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 像這種情況,乙方怎么開出發票,確認收入比較合適,



您好,這樣的話,建議,乙方,這部分就開建筑服務,因為他這個拆除屬于建筑服務,可以根據進度確認
2023 12/07 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