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這道經濟法的題不是很會



(1)王某的主張不成立,甲企業(yè)的破產申請已經由人民法院受理,保證人王某不在享有先訴抗辯權
2023 12/07 09:45

曹婷老師 

2023 12/07 09:49
(2)陳某的主張不成立。王某與陳某并未與乙銀行就份額做出約定,屬于連帶共同保證,因此,陳某不得已其內部份額對抗乙銀行,王某與陳某向債權人乙銀行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甲公司不能追償的部分,可以按約定的比例分擔

曹婷老師 

2023 12/07 09:52
(3)乙銀行的請求可以的得到法律支持。陳某怠于行使自己的借款債權,已經危害到乙銀行的債權行使,乙銀行可以行使代位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