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總注冊資本100萬,認繳注冊資本1萬元占注冊資本1%,以1萬元認繳以2633885元的人民幣轉讓,那我繳納印花稅,我是要以1萬元為基數來繳納印花稅,還是以兩百六十幾萬元為基數來繳納印花稅呢



在認繳出資的股權轉讓中,印花稅的計稅基礎是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即股權轉讓協議中的轉讓價款。因此,您需要以股權轉讓協議中的轉讓價款,即2633885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基礎來計算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因此,在股權轉讓行為中,產權轉移書據的書立人,即股權轉讓人與股權受讓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根據您提供的信息,認繳出資的股權轉讓中,您既是股權轉讓人又是股權受讓人,因此您需要以1萬元為基數來繳納印花稅。
具體計算方法為:印花稅稅率萬分之五,因此1萬元的股權轉讓需要繳納的印花稅為1萬元乘以萬分之五,即5元。對于股權受讓人而言,也需要按照相同的方法計算印花稅并進行繳納。
2023 11/29 16: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