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針對上述第1至6,逐項指出是否恰當,不恰當請說明理由



(1)恰當。(2)不恰當。還需要對該流程進行抽樣測試檢查,不能僅檢查財務人員簽字,且可能存在錯誤的風險;(3)恰當。
2023 11/27 13:09

84785045 

2023 11/27 13:13
請問第六個呢

嬋老師 

2023 11/27 14:05
不恰當,為應對應付賬款的低估風險,想要實施函證程序,那就不能從明細賬中選取項目進行測試,因為總體可能不完整,所以可能需要從非財務部門(采購部門)獲取供應商清單,從供應商清單中選取項目進行測試,這樣是為了保證函證總體的完整性。所以題干的做法是恰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