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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購為什么回購方不能計入收入呢?



同學您好!
售后回購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務,是指銷售商品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重新買回所銷商品的銷售。即銷售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規定日后按照合同條款(如回購價格等內容),將售出的商品又重新買回的一種交易方式。通常情況下,在售后回購業務中,所售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沒有從銷售方轉移到購貨方,因而銷售方不能確認相關的銷售商品收入,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視同融資進行賬務處理。一般來說售后回購銷售方的會計分錄為:
1、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回購價與原售價之間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月計提利息費用: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3、銷售方購回商品時:
借: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銀行存款
2023 11/23 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