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餐飲業購進原材料發票怎么索???



您好,我們的采購是跟供應商取得聯系的,供應商銷售貨物后開具發票是應當的,不提供發票我們拒絕付款,還可以投訴供應商的所屬稅務局
2023 11/14 05:13

84785037 

2023 11/14 05:14
菜農擺地攤出售菜品,沒有票怎么辦?

84785037 

2023 11/14 05:15
菜農不可能每次都要去稅局代開吧?

廖君老師 

2023 11/14 05:20
您好,明白,您說的是這個呀,我們都開公司了,就要通過渠道去購買,要不我們的成本都沒,全是收入。
您說這個偶爾有發生可以解決,您看下面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28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
按照《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稅總局公告2018年28號),第九條的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1、對按次納稅的自然人,向企業提供銷售、勞務或服務,每次銷售額(不含稅)在500元以下,企業可憑自然人開具的個人收據在稅前扣除,無需發票。
2、自然人連續發生銷售,每日累計發生的銷售額作為一次,總金額在500以下,企業可憑自然人開具的個人收據在稅前扣除,無需發票。
另外,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規定》規定,企業境內支付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的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但個人交易滿足,小額零星”條件的可以不需要發票。對于“小額零星”的標準,規定只明確了“小額”是指金額低于增值稅起征點(500元/次) , 但是對于“零星”的標準卻沒有界定,因此對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的交易是否能認定為“零星”是存在風險的。有稅務稽查案例表明,對于每月都要支出500元以下個人交易,持續交易一段時間的,稅務稽查認定已經不屬于“零星”交易而是“持續”交易,需要以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