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公司(一般納稅人)以服裝的零售為主,他們準備在2022年期間開展一次促銷活動,以擴大企業在當地的影響。企業決策層對促銷方式提出了三種方案:1商品8折銷售2購物滿100元,贈送20元購物券3購物滿1 00元返還現金20元假定企業促銷期間銷售1 000 000元商品,從稅收角度哪種方案更優?



同學你好,計算好之后發你
2023 11/12 09:25

84784965 

2023 11/12 10:03
老師,在解決嗎?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0:10
稍等,在解決,馬上好,同學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0:16
方案一,商品八折銷售
應納增值稅額=100/1.13*13%=11.5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1.13*25%=22.12萬元
稅后凈利潤=100/1.13-22.12=66.38萬元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0:44
方案一,商品八折銷售
應納增值稅額=100*80%/1.13*13%=9.20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80%/1.13*25%=17.70萬元
凈利潤=100*80%/1.13-17.70=53.10萬元
方案二,購物滿100元,贈送20元購物券
在這種方式下,返還的購物券屬于贈送行為,不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且按照個人所得稅制度的規定,企業還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保證讓顧客得到20元的實惠,商場贈送的20元現金券應不含個人所得稅,是稅后凈收益,該稅應由商場承擔。
銷售100萬元商品應納增值稅額=100/1.13*13%=11.5萬元
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贈送20元商品應該視同銷售,其增值稅的計算如下:
應納增值稅額=20/1.13*13%=2.30萬元
合并應納增值稅=11.5+2.30=13.8萬元
商場需代顧客繳納偶然所得的個人所得稅=20/(1-20%)×20%=5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額=100/1.13*25%=22.12萬元
凈利潤=100/1.13-5-22.12=61.38萬元
注意,此處條件不足,凈利潤應該在此基礎上再減去返券部分商品的成本
方案三,購物滿100元返還現金20元
應納增值稅=100/1.13*13%=11.5萬元
應代扣代扣個人所得稅=20/(1-20%)×20%=5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1.13*25%=22.12萬元
凈利潤=100/1.13-5-22.12-20=41.38萬元
綜上,方案三先舍棄,方案二比方案一利潤多61.38-53.10=8.28萬元。但是方案二尚未減去20萬元返券部分商品的成本,如果商品成本率高于8.28/20=41.4%,則應該選擇方案一。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0:45
同學你好,看看還有沒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繼續一起探討

84784965 

2023 11/12 11:10
老師,這都是這道題的嗎?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1:25
是的,同學,方案一第一次發的有誤,沒有考慮八折,所以后面的回答修正了。

84784965 

2023 11/12 12:00
老師,方案一8折優惠不是直接算出來100×80%?1+百分之十三

84784965 

2023 11/12 12:00
為何還再×百分之十三

大侯老師 

2023 11/12 12:25
同學你好,沒有理解+13%的意義。
我的理解是100萬的銷售額,零售環節,應該是直接收取的含稅金額就是這么多,所以先除以(1+13%)換算成不含稅金額,然后不含稅金額再乘以13%,得出對應的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