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銷售方把開給我們的紙質專用發票丟失了,這個一般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



銷售方丟失專用發票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銷售方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公安機關報失,接受稅務機關處罰,并由主管稅務代收取“掛失登報費”,并將丟失專用發票的納稅人名稱、發票份數、字軌號碼、蓋章與否等情況,統一傳送到中國稅務報社刊登“遺失聲明”。
2.待申報、報稅后,銷售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并將該證明和丟失發票的記賬聯復印件交購買方抵扣。
3.如果銷售方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其中一聯(兩聯沒有全部丟失),可以讓購買方使用未丟的聯次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記賬,復印件留存備查。
2023 11/07 15:47

84784953 

2023 11/07 15:52
現在是只有銷售方自己留下記賬的第一聯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都丟失了,現在能使用復制的第一聯認證和記賬嗎

樸老師 

2023 11/07 15:56
同學你好
你用復印件要蓋公章哦

84784953 

2023 11/07 16:00
就是可以使用第一聯復制加蓋公章記賬抵扣,有什么不好的影響不

樸老師 

2023 11/07 16:05
這個一般稅局都認可
你可以問問你們當地稅局

84784953 

2023 11/07 16:20
好的,謝謝

樸老師 

2023 11/07 16:28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