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貨款收到,是否應該確認收入,申報繳納增值稅?



你好,貨物發給對方了嗎?如果沒有的話,不需要。
2023 11/02 09:10

84785031 

2023 11/02 09:11
已經發貨給對方了,但發票沒開

郭老師 

2023 11/02 09:12
你好,需要的,需要繳納增值稅。

84785031 

2023 11/02 09:13
那么發票沒開的時候繳納了增值稅,后期開發票的時候,系統上自動有生成應交稅金,那如何避免重復征稅?

郭老師 

2023 11/02 09:15
那你們盡快開發票,什么時間能開發票?正常的,你應該做無片收入,開了發票沖無票收入,然后再做發票。

郭老師 

2023 11/02 09:15
不管你發出貨物和開發票間隔一兩個月的情況下,那你完全可以按照開發票的來。

84785031 

2023 11/02 09:17
銷售的對象比較散,有的是個體經營戶,不一定需要發票,但也有可能什么情況就要向你索要發票,但發票沖無票收入有個前提就是不能負數,如果跨年的話沒有無票收入怎么去沖呢?

郭老師 

2023 11/02 09:18
不需要發票的,你問下對方,直接做無票收入就行
和當年一樣,借應收賬款負數,貸主營業務收入負數,應交稅費負數經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84785031 

2023 11/02 09:20
如果申報表上的無票收入小于要沖的金額是負數,是不可以的申報成功的。無票收入做在當年,但發票開在下年就會出現這種情況

郭老師 

2023 11/02 09:20
你好,一樣的,當年跨年都是一樣做。

84785031 

2023 11/02 09:22
你的意思,無票收入金額是負數,無論出現什么情況都可以申報成功嗎?

郭老師 

2023 11/02 09:23
對的,是的,我們這邊是這樣。

84785031 

2023 11/02 09:25
貨款收到,貨發出,未開票就要申報增值稅,這個是根據哪一個政策條款?

郭老師 

2023 11/02 09: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令第691號)第十九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一)發生應稅銷售行為,為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二)進口貨物,為報關進口的當天。
增值稅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當天。”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三十八條規定:“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按銷售結算方式的不同,具體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出,均為收到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三)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五)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為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
(六)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七)納稅人發生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至第(八)項所列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