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大型綜合娛樂中心(一般納稅人)2022年2月發生業務如下:(1)取得店堂點餐含稅收入600000元,含銷售瓶裝啤酒1噸收入24000元、用自有設備現釀啤酒0.2噸收入5000元。(2)KTV包房取得含稅收入200000元,含觀看通宵電影包房收入80000元、零食收入40000元、瓶裝啤酒1噸收入30000元。(3)取得外賣餐飲含稅收入120000元,含銷售聽裝啤酒0.2噸收入8000元。(4)當月外購食材300000元,其中部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不含稅價款120000元。(其他相關資料:外購食材均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啤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50元/噸)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需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1)計算業務(1)的銷項稅額。(2)計算業務(2)的銷項稅額。(3)計算業務(3)的銷項稅額。(4)判斷娛樂中心是否繳納消費稅?并說明理由。如需繳納,請計算應納消費稅額。(5)計算娛樂中心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



第一個60萬/1.06×6%,按照這個來。
2023 10/08 1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