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轉租的不動產,原出租房取得不動產時間在2015年3月,原業主與我公司2017年簽訂租賃合同,我公司現在轉租該不動產,這種情況,我公司可以享受2016年4月30日前的簡易計稅嗎?



你好,不可以的,因為你們租賃是營改增之后。
2023 09/13 13:52

84785034 

2023 09/13 14:03
這個根據我們與原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時間為準?

郭老師 

2023 09/13 14:04
對的,是的,是這么做的。

84785034 

2023 09/13 21:35
這個有相關政策說明嗎

郭老師 

2023 09/13 21:41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 第二條,取得方式包括租入的固定資產嗎?
轉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是否可以采用簡易征收?
浙江12366中心答復:
一般納稅人轉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租入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繳納增值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