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劃分,分別征收或免征房產稅-請問這個政策是不管房產屬于政府還是納稅單位都可以享受的政策么? 2、納稅單位將房產無償提供給免稅單位使用,四川地區免房產稅么?



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劃分,分別征收或免征房產稅。
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納稅單位的房產,可免征房產稅。即在對納稅單位計征房產稅時,可對免稅單位無償使用的這部分房產的計稅余值予以扣除
2023 08/22 15:12

84784959 

2023 08/22 15:13
請問這個有沒有什么政策依據呢?

84784959 

2023 08/22 15:17
四川地區可以這樣實行嘛?

樸老師 

2023 08/22 15:19
這個你可以問問 當地稅局或者12366

84784959 

2023 08/22 15:23
好的,謝謝

樸老師 

2023 08/22 15:28
同學你好
滿意請給五星好評,謝謝

84784959 

2023 08/22 15:30
是不是電子稅局申報選不到這條就不行

樸老師 

2023 08/22 15:36
你們稅局里面沒有嗎

84784959 

2023 08/22 15:37
沒找到可以減免的政策

樸老師 

2023 08/22 15:40
同學你好
你問問當地12366?

84784959 

2023 08/22 15:40
哦哦,好的

樸老師 

2023 08/22 15:46
歡迎再來提問,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