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用的勞務派遣公司,工資是他們發,合同也是員工和他們簽訂的,但是我們想報福利費,所以,過了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個稅也是派遣公司報的,這樣有風險嗎



你好,這種處理沒有風險
2023 07/26 14:36

84785003 

2023 07/26 14:37
但是我們應付職工薪酬的總額和個稅是不匹配的,我們一年600多萬的應付職工薪酬,但是個稅才1萬,不匹配,我看說是有稅務風險,稅務局認定是勞務費,

文文老師 

2023 07/26 14:42
這能合理解釋,同時也提供相關勞務派遣公司開具的勞務費

84785003 

2023 07/26 14:55
是有勞務派遣發票,但是這個應該進成本里面的勞務費,稅務局是不認可進應付職工薪酬的,是這樣嗎?

文文老師 

2023 07/26 15:02
是的,勞務費稅務局是不認可進應付職工薪酬

84785003 

2023 07/26 15:06
那我們進入這個科目是有稅務風險的是嗎,那我怎么規避這個風險,如果工資和個稅是我們公司自己報,別的讓派遣公司報,這樣能規避稅務風險嗎

文文老師 

2023 07/26 15:14
合理解釋就行,勞務派遣員工由勞務派遣公司申報。
